某天,和朋友E說起ICQ年代。他說我跟他說了一件事是他一直都記得的,就是我會把事情寫在紙上接成星星燒了它們。
其實,都是愛情愛情。我說那時候年輕,總是「懶」型「懶」emo。把感情寫滿了一樽紙星星,然後過一段時間,開始要忘了那個人,就一把火燒了,「懶」瀟灑的玩火。
現在想起來,幼稚不堪,低級十四五歲愛情小說的劇情。果然年輕就是煞有介事般。
至於我說我一直記得的事情,是對方說他真的很愛這個女孩,並說他知道一生只會愛這個女孩,非卿不娶。好笑的是,差不多內容的句子,我聽過兩次,從兩個人口中所出,對象一樣。現在當然都已成過去。
自從自以為可以愛一個人十年結果捱了年半後就轉換目標後,我已不敢高估自己。大概每個人都要經歷一下高估自己的堅守和忠貞的階段,才落得現實,知道自己實在有幾多斤兩。
有時候,愛情的感覺比想像中脆弱;所以我們需要愛情的單薄感覺外的其他東西,譬如責任,感情,尊重。
大概自十四五歲起,我長大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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