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October 1999

自言自語 (八)

竟然有爭執 ...... 往時總認為,有甚麼要吵鬧的事情,倒不如分手,不要吵架的好。現在才發現,許多時候,會寧願吵架,也捨不得分開。人總是這樣矛盾的。沒有辦法說些甚麼,感情就是弱點。半年來才吵第一次的架,已經算是很好的了。可以遷就的,相方都盡了力;唯有原則上的問題。當我覺得很重要而您完全感覺不到我為甚麼那樣執著,您認為根本是很少的事,那樣,沒有辦法辨明。是不介意了,但仍無法全數釋懷。

愛一個人是否等如要完全接納?!可能是,可能不是。但我相信愛一個人就要對那人坦白,承諾了的就要去做,也不可以刻意瞞著些甚麼。您說令我很失望 ...... 失望嘛,我也不知道怎樣才算得上是失望。但我很清楚,只要您再承諾我一次,以後應承我的一定會盡力去做,不騙我或瞞我甚麼,我一定會,又一次,無條件相信和接受。倒不是為甚麼,只因為,我很蠢;而且您再答應一遍後,您就會做。我相信您會為我做我願意為您做的那樣多少。您向來說是相方面的,雖然我一直認為沒有平等。

永遠永遠不用問蠢問題,您愛我嗎,因為您總會在適當的時候,有辦法給我知道這問題的答案。很天真的,我從來沒有懷疑過。或者,我當真覺得沒有必要懷疑,就連想"是不是真的"也沒有試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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