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July 2011

難事

朋友S想要跟在一起十三年的女朋友K結婚,K的父母一口拒絕,完全不介意年屆三十的女兒可能以後也嫁不出去。我說連S這樣腳踏實地穩紮穩打的男人他們也討厭,不肯讓女兒嫁她,相比下我這樣懶散不堪無心討好的人,只是被一些遙遠得不會怎樣見、話也未必說夠一百句、完全不清楚我是甚麼人的親戚討厭,又算得上是甚麼大事呢。王子說K要脫離家庭跟隨S,我說這個年紀也無可厚非啦。再要找一個自己愛而又愛自己還要自己父母愛的人大概很難,這個年紀是要取捨要建立自己的家庭。

朋有A更不幸,和妻子結婚數個月,大概打算建立家庭生兒育女,妻子卻檢驗出患有癌症,雖經歷化療。而且確定是基因遺傳,就是真的好了後應該也不會生孩子了。只是三十許,還年輕,卻要面對這樣的事情,令人非常傷感。反思自己,有時還在奇怪自己為甚麼會選擇生孩子,實在是不夠欣賞這奇妙的作為。該是心存感激和讚美的,因為其實不容易,只是我得來好像太容易而已。

有時確實為自己的自我而羞愧,我已是這樣幸福的人,還要不高興些甚麼呢?許多許多事情,比起上來算得上些甚麼呢?為何要為微不足道的事情掛慮,將自己放在很慘的景況中呢?若有時間自憐,不如想想身邊別人的需要。

周知喬,你已經過份被寵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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