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January 2012

失戀了無謂痴情

A和B分了手,長達十二年的感情就這樣完結,算不上是和平,因為一方還是不能接受。

這次真的是結束了。

最近有好些人也墮入這樣的慣性,和多年的情人分手。無論是說分手還是被拋棄的一方,有些很爽快的找到了別人,短期內談婚論嫁。或者經歷了一段很長的關係,反而發現在一起許久才結婚不是一件好事,又或者比較清楚自己想要的是甚麼了。到我們這個年紀,已不能隨隨便便為愛情而拍拖吧?

不期然我想起了另外三個人。直到現在我還是不知道該怎樣看待整件事情,也不知道該怎樣處理和這些人的關係。如果甚麼都和我沒關係倒好,偏偏卻是千絲萬縷,還要是永遠逃不掉的糾纏。

我總是那樣放不開的。

多想有人告訴我該怎樣想才好。

即使衷心相愛結局不要問
即使他一走了再無人想吻
就當早生百年 他哪曾識你
你會很甘心

即使將他封最愛亦不要恨
一般都得不到
正如亦舒說 做到生子結婚
終須都與較平凡那位至會襯

現實還是公平 太耀眼激情 亦如即興
下個季節 轉心境 得到了原是虛榮
求他採星星都答應 但誰保證
難受為了太好勝

失戀可將工作放大得決絕
光陰怎花可看見
林夕都說 別怨心底滴血
專心工作過勞才有資格吐血

他走了解封了 得到了某些損失某些總要
試驗難得的寂寥 未必天天要燃燒

殘酷現實還是公平 太耀眼激情 亦如即興
下個季節 轉心境
失戀了無謂痴情
人開心傷心講慣性 若憑悟性
定能夠有 更高的戀愛本領

現實還是公平 有他約定見證
便會害怕失約的震驚
他不愛沒法講情
和他講分手不掃興 換來尊敬
未圓滿愛情也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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