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April 2011

Thumb and blanket



今日說起食拇指,我說小時候吃得兩隻拇指也起了枕,塗甚麼苦藥也戒不掉。然而我還算好,只吃到三年級,祖祖吃到六年級,而且食指還要不斷磨鼻樑,都磨損了。

不過從小到大我都要拿著一塊布,我叫它「布布」的。以前的布布破了舊了沒有了質感,就要等我習慣了新的一塊後退役。爸爸說我的布布充滿了口水味,我當然不覺得。現在我依然拿著布布,睡覺時也好,上網時也好,看電視時也好。由於沒有想過要戒掉,所以我想是不會改變的了,大概以後都是這樣。

2 comments:

  1. 我有一塊舊的一塊新的,混合起來用。
    旅行時會帶上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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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無布布,周身唔聚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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