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May 2010

剖腹取子

有人格障礙但沒有精神問體,匪夷所思的一句,另有見報導「10名心理及精神科專家當中,有9人均確定被告只患有抑鬱症及性格障礙,沒有精神問題」,令我沒法理解。因為人格障礙,是在DSM的Axis II,醫生,究竟這樣的精神判定是甚麼意思?

重點不是這個。

當我在收音機聽到這則新聞,正是駕車和弟弟上學的時候。非常的驚訝,剖腹取子,何等的恐怖,我可以想像被剖的母親的恐懼。然而,我也絕對想像得到做這事之人的心情。

只是聽到,想到,那一刻讓我非常害怕。

 

劏肚搶嬰文員囚10年

2010-05-11

梁倩婷誘大肚網友到寓所企圖劏肚搶子案,案件擾攘一年多,梁昨終在高院被判入獄10年,並由囚車押走。(何家達攝)

三度墮胎小產 傳宗接代受壓

【明報專訊】前年本港發生匪夷所思的勒暈孕婦剖腹搶子案,假裝大肚的女文員在網上以送贈嬰兒用品為藉口,引誘臨盆在即的女網友上門,其間劏肚搶子;大肚婆一度命危,男嬰出生後成植物人,半年後死亡。女文員昨被判囚10年,報告透露她沒有精神病,但因不快童年致人格障礙,加上兩次小產及一次墮胎,及備受傳宗接代壓力,終引發悲劇。

現年28歲的被告梁倩婷,去年9月在高院承認於08年9月16日在粉嶺花都廣場單位內嚴重傷害26歲李姓事主,以及誤殺李的兒子。案件先後押後5次,共取得10份精神及心理學家報告。

高院法官邵德煒昨判刑時說,事主在案發後一度需留醫深切治療部,明顯被告對她造成的傷害,無論是將她勒暈或是其腹上刀傷,均威脅事主的生命;另一方面,醫生緊急替事主開刀取出的男嬰,因在子宮一度缺氧而致大腦受損,醫治半年後不治,被告面對的兩項罪名均是嚴重罪行,性命攸關,足判被告終身監禁。

網上搜尋「哥羅芳」 官不信無預謀

而根據警方調查所得,被告案發前已不斷在網上以「哥羅芳」、「從屍體上取嬰」、「剖腹產子方法」等字眼搜尋,被告向精神及心理專家解釋,上述搜尋只是出於好奇,其大律師亦指出,被告案發前曾邀請其他大肚婆到其寓所取嬰兒用品,卻沒有犯案,否認被告有預謀犯案。

但法官拒絕接納有關說法,指被告最起碼的計劃是將事主弄暈後搶走其腹中胎兒,但控辯雙方均同意,被告沒有意圖殺死事主,亦沒有預計男嬰會死亡。他續指被告有預謀傷害事主,案情之嚴重已達到判囚終身的第一個要求。

沒精神病有人格障礙 抗逆力弱

法官續稱,報告顯示,若被告日後面對類似情况,仍會對他人有暴力傾向,這亦符合判處被告終身監禁的另一要求,餘下要考慮的是被告將來重犯的可能。惟被告前後共10份的精神及心理報告,大部分均指被告人格出現困難,抗逆力弱,卻沒有一個專家可以肯定的指出被告重犯機率高,只表示會否重犯要視乎被告對心理治療的反應。

由於被告家人及丈夫均表示願意支持被告,而被告自還押後自願接受心理治療,法官經考慮後認為,判被告一個固定刑期仍是最適合的做法,兩項控罪的量刑起點分別為入獄12年及入獄5年,認罪扣減及從整體刑期考慮後,判被告入獄10年,其間要接受心理治療。

嬰兒用品誘網友上門 勒暈割肚

案情指被告在網上親子討論區「親子王國」留言,表示自己可送出嬰兒用品,26歲李姓事主不虞有詐,應邀獨自到被告的粉嶺寓所取嬰兒用品。李離開前,訛稱兩日後臨盆的被告突然表示腰及腹痛,李遂留下陪伴,其間本拿着按摩器按摩的被告突然表示「好驚」,擁着李後趁機用按摩器的電線將李勒暈,繼而在李的下腹用刀割開4至5吋長的傷口,深至脂肪外露。其後被告丈夫返家,發現李昏迷在廚房地櫃內,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HCCC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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