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November 2007

雕欄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

前些時候從某人的friend list裡找到了GW,最近AN又找到我。這兩個人呢,勾起我很多的回憶,不怎麼美好。有關係的人包括KY,GS,WW和JK。

"我跟他開始了,對不起。"
"你沒有對不起我,他本來就不是我的。"

"她明知的,又是你的妹妹,那算是出賣吧。"
"也不是吧,她沒有原因為了我,我有甚麼權呢。就算不是她也會是別人吧。"

在一起時買了鄭秀文演唱會的票,到演唱會舉行時卻分手了。我還是在他身邊收拾爛攤子,所有人依然一起去演唱會,我一邊安慰著我認為沒有對不起我的人。她還是哭了。

"你以後可不可以慎重一點愛人! 不要再傷害人了。"

也不知我為著她說還是為著自己說的。

後來他和WW在一起,GW和GS在一起,我還是處處護著他。還多得他說了那樣的話。

"我和GW討論過,覺得你對和我在一起的女孩都很差。"
"我沒有!"

"他還真的敢說! 這麼賤格你就不要護著他了。"
"...... 他這樣說,我也很傷心。"

還再多得我的不懈和他的不好。最後為了GS(還是為了自己?),在學校摑了他一巴掌收場,我終於斷念。我不記得他有沒有生氣,所有人都覺得他自取的,也是他欠我的。我那一刻有沒有贊成,已記不起。回想起來是覺得我太過份,他縱有欠我的,也一定不及我欠Da的多。

後來跟GW和AN慢慢疏遠了,和整個事情也不無關係。倒是和他在學校朝見晚見,同一個圈子內的人,恨不得對方多少,還是和諧共處。奇妙的是GW和AN後來在一起了一段時間,而他多翻周轉,也和現在這個定了下來。

我有點愧疚。說過我不愛他也會關心他的,現在只是遇上了才寒暄幾句。女人其實比較絕情,不愛你不會刻意忘記你,不值得花心思忘記,但說起才醒覺你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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