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April 2006

爭辯

常有人說不跟我爭辯,多餘,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要爭辯。我說過了,如果爭辯是希望最後對方能附和我的看法的話,我從來只和爸媽,弟弟小王子爭辯。你們不來說我信你那套就好了,我才懶要你們來信我那一套。理智上我早就明白了我和別人想的通常都不是在同一個邏輯上,所以說來說去都是虛說的。我看重的地方你們都略過,你們看重的我又覺得無聊,怎樣說也不共通。在我坦白說時則將所有錯加諸在我身上,我所說的你們又不明白,事件的真實原因你們又看不到,然後就說我爭辯,只差沒說我狡辯。

由於我和我的分身分得很開,所以當我是我時我也很清楚我的分身的心理上有很多問題,也比我有更多執念,而且排外性很強,保護自己的圈子愈畫愈大。可能因為我將所有的問題全擠到分身那裡去:小王子的家庭,我的教會,小王子的教會,我的朋友,我的工作。我是我時所有我都不去理會。近來我已發現分身有崩潰的徵兆,但我可能無力維持下去。

說"你錯你不對你的想法有誤差"是很容易的,徹頭徹尾你們根本不明白。你們以為我很享受,我的矛盾只有我自己知,你們甚麼都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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