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January 2011

無題 X

許久以前,我愛上了一個男孩子。

那是我還熱衷於亞特蘭提斯的時候。

男孩不漂亮,表情也不生動。眼睛、耳朵、雙唇、鼻子、臉型、髮型。。。都毫不起眼,湊合一起成了一臉普通性,或者在有點要求的人眼中還會說是醜。是走在街上不會有任何特徵吸引視線的類型。

這樣平凡的外表,有著令人覺得溫暖的靈魂。從眼睛透出來的熱度,反映著男孩對生命的感情。一舉手,一投足,既安靜亦帶著朝陽的氣味。從遠處看見他,就有一種平安的感覺。

結果我就這樣在遠處愛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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