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November 2006

唔好以為我講笑

我真的是嬲,不是在說笑,其實我很久沒有嬲了。

最近我常發脾氣,但那些脾氣都不是在生氣的,只是不滿。反而真的嬲了,卻沒有發脾氣,只是很平靜的在生氣而已。只跟兩個人說了我生氣,就是兩個最令我生氣的人。不過其實我只是想說出我生氣的原因,也不是真的很氣他們,畢竟我不能叫全世界都在做一些事情時先考慮一下我,只不過比較親的人,我們都慣性以為有權利要求對方多一點;我們認為越親密的人,越應該明白自己,其實想深一層,這個要求是誰定的呢?和我親的人又有這樣的責任嗎?我們在和別人有更親的關係前有先申明期望也會增加嗎?若別人知道,可能早就放棄了。所以當我們說"你和我這麼親近,你應該明白的"時,是一廂情願的想法,誰也沒有責任實行這樣的要求。父母,子女,兄弟姊妹等是沒得選擇的關係,倒有可能成立這樣的要求。但朋友和情侶,是沒有"必須"的,有特別的期望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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