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May 2007

三件事情

那三件事情是去教會的問題、飛鷹一號、在家定期與不接受或排斥的朋友們一聚。

不太想在那種場合公開說這些,因為總有人會有一些明明是不明白和流於表面的意見。

第一個問題,九成人都會認為根本從來就不是問題,他們不會理解那種矛盾和衝突,也不會明白那種情意結,更不會深究有甚麼異樣。所以呢,我向來很少提這個問題。雖然我們的而且確一直被這事纏繞,尤其是在我精神上,總是加諸著不可解的壓力,是其中一樣最難受的事情。外人又怎會明白呢。。。

第二個問題,依然非常纏繞,最難的是我一直尋問但只得到更差的答案,令我愈發不知道到底甚麼是我該做的。如果我還是Developer還好,可以說不做了;但我實在不知道project manager和lead developer可以怎樣走出去。就像華納,他是唯一的designer,要他為飛鷹一號design的話,除非離開公司,要不然也不知可以怎樣了。我一直求若真的不想我做就抽我出來吧,卻落入了現在這樣的光境。UK和NZ不會完,德國的又要來。我一直用飛鷹一號,不是因為confidential,是因為convicted,我不想說。

第三個問題,雖然我三番四次得知這是想我做的,但我還是心存懷疑,也實在沒甚麼勇氣,因為不知怎樣開始,也和我的性格實在不怎麼協調。現在我還是施行拖字訣的,說沒時間,等下一個semester讀一張papaer時再算。有點像從水中拉出來的人般,藉口多多。可能要發脾氣,賜我一個Heman,我才會屈服。。。讓我再想想吧。再等我一下。

在這裡說這些倒是很安全的。會來我的Blog看又會深究我想甚麼的人,都已經夠愛我了。夠愛到可以知道。

2 comments:

  1. my friend, have u felt any better? it s never easy to find the balance on things that u have mentioned. moreover, there r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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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I am good la... Life is full of conflicts, isn't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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