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May 2007

作詞人的錯

某人在Blog裡提到了林夕和黃偉文,令我想起周耀輝。我想同性戀不是巧合,而是成為了創作的靈感。我一向都說太順利的戀愛會叫文采煙消殆盡,愛不得意才迫使用文字表達,情感是悽悽的才能叫人有共鳴。戀愛中的人不需要情歌,失戀的人才需要附和,叫悽慘更加悽慘,在痛苦中找到共鳴。人們都有點自虐,不一定享受幸福。

從黃偉文的詞,不難看到自我中心和霸度。用我的字眼來說就是華麗。如果要我說的話。。。早期的黃偉文比較客觀,而且沒有那麼迫切要別人的認同,所以寫出來的詞比較柔,有意思得來有詩意。那時的黃偉文是最好的,恰恰好的自信,恰恰好的濃度,恰恰好的含蓄。後期的黃偉文,基本上是一個要突出自己來建築自信的人,他要別人的認同來認同自己。所以他字裡行間也是想叫人確定他的,要理直氣壯地帶出沒有對錯的意識,同時批評不能認同的人來使自己合理化。黃偉文是華麗的,因為要帶出一種壓場的氣勢。他寫的詞再哀怨,也是很自我中心的。

林夕的詞沒太大的起伏,說他曾經有Anxiety Disorder,我倒是覺得他一向憂鬱,而且一定情緒化。他寫給不同人的詞是不同格調的,完全把對歌手的理解,感情和看法溶在他的詞裡,也不知是好是不好。當失戀或單戀時,我最愛林夕,因為得不到卻又牽腸掛肚,因為那一刻愛情就是所有;那時林夕的詞一定擴大那一種痛苦,發出共鳴,叫人沉溺。最可怕的是戀愛時也不得不愛林夕,因為他寫的愛情是細膩的,正正掌握了甜蜜時能共同發生的苦澀。不過,正如我之前說的,他寫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調,我這個年紀不要求在Twins的歌裡有多大的感應。或者這是對的,太深的感情描繪給某些人唱起來會不倫不類。有可能喜歡林夕,因為看得多亦舒。令我不解的是,會選擇欲先於情的人,為甚麼能寫出這樣的詞。

現在的我,最愛是周耀輝。因為沒有苦戀,不需要共鳴;也沒有甚麼執念需要別人認同。於是迷上奇幻,迷上用不生活的來比喻生活和感情。有林夕的含蓄,卻多了一份愛情以外的深思。林夕和周耀輝都是暗喻派,周耀輝的暗喻是大型的,不著邊際的。某程度上周耀輝的詞是一種誘惑,深層的心理掙扎,不只是愛情。

或者只是我偏心。

P.S. 《作詞人的錯》是李峻一填的,Twins的歌。

2 comments:

  1. 從前的「非常口」、「絕」、「失樂園」是精彩,但感覺太勉強了,反而現在的黃偉文詞像更能手到拿來,不費氣力而成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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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不費氣力,是因為他現在定格了,而詞是順著他的心理狀況來寫的吧。畢竟以前還沒發展那種氣焰,現在則剛好迎合了香港社會裏的勢。不費氣力,是因為他自我中心,詞也是自我中心的。用甚麼模印出甚麼詞來,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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