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October 2007

生之謂性

每當我走向陽光的時候,總有點讓我失落的事情。

其實我真的不明白。或者在別人眼中覺得我應該知道,但我真不瞭解。不是刻意惹人生厭,但似乎我總離不開這樣的命運。說是命運,實在太把責任推卸了,該說是我總做成這樣的情況吧。如果我懂得想歸想,說出來時只選對方喜歡的來說,那就不會這樣吧; 又或者思想改做了,變得切合別人的心思,那也不用怕得罪人。

最可笑的是通常被惹得生厭的人都是我還滿喜歡的人。因為比較喜歡,所以不太設防,所以容易把心裡想的都說出來,就是不太合對方的口味的也說。有時看看還真的有點蠢的樣子。沒甚麼喜歡不喜歡的人,我是說多句也懶,倒使別人覺得我還好,微笑也很親切。

人是異常難理解的動物,好像貓狗較易溝通。但也有可能只是我一面倒的以為牠們是那樣想,而牠們又沒有反對。為牠們作了一個故事,一些解釋,可能只是我一廂情願吧。

要做一個光明的人,先要相信人是從人性裡的好出發,這對我來說可能是第一個大難題。我是希望看見美好的比不好多的人,但要相信並持著這樣的態度觀望人生,卻不是單單"希望"能成全的事情。所以當我遇見一個光明的人,開朗、積極、樂觀、進取,我也覺得這人很完美,非常欣賞和羨慕。但要我變得這樣光明,可能先要失憶。

最挫敗的是從來沒有人看出來。全世界都覺得我開朗、積極、樂觀、進取,沒有人意識到那只是一面而已。我的陰沉、不安,不知該如何處置。人們都認為我明白他們,也認為我的想法該入他們的正軌,所以對我的差異不能容忍,而我又不能自處。小時候人家說我惡意的,長大了不說出口,眼神還是責備我。有時心有委屈,哭的話別人又以為我小題大做。

如果變得可愛的代價是我自己,或者是值得一換的交易。

有時覺得小王子很可憐,若我沒有愛上他,他多數是會幸福點的。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